根据河北大学教务处《关于各教学单位制定补缓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号“15”开头的课程
二、 制定原则
从注重补考的终结性考核评价转变为注重重修的过程性考核评价对学生的引导作用,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 方案内容
取消对不及格课程安排补考,申请缓考课程安排缓考的工作,学生可重修涉及的课程。
四、执行时间
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公平性,该方案从2020级本科生开始实施。2017-2019级本科生执行学校现行的补、缓考政策。
取消补考、缓考的举措,是学院严格教学管理、创建优良学风的必然要求,学生必须在相应的学期内认真修读所选课程,对需要修读的不及格课程及时予以重修,以期顺利毕业。
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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