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2-2023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二)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劳动实践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评选标准详见《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字2022〔24号〕)、《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
二、名额分配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详见名额分配(附件3)。
(二)单项奖学金:
1.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和劳动实践奖我院各10个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在学生事务平台系统内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综合各项指标要求评定筛选后确定推荐名单;
2.精神文明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优秀作品及科技成果奖(不含科技竞赛类)不设名额分配,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在学生事务平台系统内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最终审核评议后确定获奖结果;
3.科技竞赛类的优秀作品及科技成果奖不需在学生事务平台系统内申报,具体评选通知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详见名额分配(附件3)。
(四)先进班集体:我院共3个名额,符合条件班级在学生事务平台系统内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综合各项指标要求,对申请班级进行严格评定筛选,确定推荐名单。
三、评审程序
(一)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2)和学院测评细则(附件7),按照分配名额(附件3),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班级初选名单,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无异议后填写《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附件4)。
(二)学院评审小组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并公示。
(三)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学生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等程序均在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附件5、6)。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
(二)各班级需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评定推荐,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和相关信息。
(三)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班级公示2天,学院公示3天,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有关说明
(一)2022-2023学年因违纪受处分者、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二)特等奖学金申报无比例限制,但不额外增加奖学金名额。学生需在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同时申报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提交学院审核后系统导出并打印,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获奖等级;
(三)单项奖学金(科技竞赛类的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除外)申报审核提交后从系统中导出表格并打印,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
(四)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竞赛类、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中的团体奖,只需团队负责人进行申报;
(五)先进班集体需在申报系统中指定班长,申报流程为:本班辅导员登录系统-班级管理-指定班长,班长登录系统-集体评优-申报。
六、材料报送
请各班级于10月25日(周三)18时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提交以下材料至C4-207团委办公室。
(一)《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河北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河北大学2022-2023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附件:2022-2023学年学校奖学金及评优
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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