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河北大学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及评审程序的通知》、《河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校政字【2021】21号》和《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国家奖学金测评实施办法 院发【2022】KY-006号》要求,现就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评审组织、评选范围、基本条件、获奖比例、奖励标准见《河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人。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见《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国家奖学金测评实施办法》,科研、竞赛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2、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评审过程中发现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评审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
3、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妥善保管评审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参评条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成果是否重复使用,并对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果进行认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申请材料一经上报,将不再接受增加或更换。
(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学院主要领导
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
监督: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312-5092871,邮箱:hbuzjjw@163.com。
三、时间要求
1、9月18日前,博士研究生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至C4-2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180052@qq.com)。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份),博士申请表只填写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推荐意见;
(2)《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科研竞赛成果复印件和相应原件);
2、9月20日前,硕士研究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C4-208)材料包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份,科研竞赛成果复印件和相应原件)。
联系电话:0312-5999273。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2: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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