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19】4号)、《河北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校党字【2018】14号)等文件精神、《关于开展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的通知》和《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线上会议。通过审核申请人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拟新增潘宇扬等6人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拟新增郝紫阳等4人为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新增学术学位(仪器科学与技术)硕士生导师( 6人)
潘宇扬、苏明明、闫晓丽、杨颖、翟科、常小东(校外)
二、新增专业学位(电子信息)硕士生导师(4人)
郝紫阳、薄柯(校外)、邢浩(校外)、张君娇(校外)
公示时间为 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599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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