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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 2019/11/26 10:06:59  浏览次数 4633 次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为保证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类)(以下统称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长:方立德

副组长:庞艳荣

成员:马潇颖、祝彦、王宝军、张洪波、李浩东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学院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

(二)学院转专业监察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长:郝真鸣

副组长:李宏亮

成员:李星莹、陈明敬、孟庆刚、田晓、付超超、宋宇航、马鹏展、王德龙、李想、梁雨铭、李弘基、张思迅、韩望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

二、     接收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3.违反校规校纪或有考核违纪作弊行为的;

4.应修必修课有不合格成绩的;

5.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6.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三、接收计划:

按照“各学科类或专业接收计划一般不低于本学科类或专业学生人数的20%”的原则制定接收计划。

2019级各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

测控技术与仪器

质量管理工程

安全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普通本科生接收人数

19

18

14

26

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接收人数

1

1

1

1

“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学生接收人数

1

1

1

1

四、录取规则:

学生转专业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

按学生转专业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选拨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选拔考核:

根据我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确定我院选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我院各专业选拔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

(二)考核内容:

1)对专业的基本认识;(2)专业学习所需的基础知识。

(三)考核小组及成绩评定:

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主要由系主任及专业教师组成。考核完成后,由考核小组负责人(系主任)填写《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考核评定表》,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六、考核安排:

1、本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工作2019-2020学年春学期初开始。

2、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转专业(类)报名,报名结束后,将汇总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分送各接收学院。

3、学院组织考核,公布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成绩,公示3日。

4、学院公布学生转专业最终总评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和网站公示,公示3日。

5、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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