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5〕2号)及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6.在2023~2024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省级三好学生1-5评选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在2023~2024学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本年度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本科班集体需在2023~2024学年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其他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我校可评选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17名,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5名,研究生先进班集体2个。每个学院(中心、系)可推荐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或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1个,学校集中组织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院系评选。学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评选条件,结合任课教师意见,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后评选推荐,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学生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班集体建设。
(二)院系公示。学院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学校,公示材料留存备案。
(三)经上述程序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填写评审表,评审表经班主任(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按要求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报送材料: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请严格按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填表须知》填写;佐证材料(含班级投票结果)。纸质版报送至C4-20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评选名册(一式一份)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打印过程中有异体字的,要书写清楚,纸质版报送至C4-203,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全面详实,通过数据、事例、图表等客观反映班级建设情况及具体成效。申报材料参照模板撰写(见附件7),字数3000字左右,材料可加入反映班级文化建设的图片资料,纸质版报送至C4-203,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五)学校评选及公示。学校对各院系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组织评委对省级先进班集体进行评选,确定最终拟推荐结果并公示。届时研究生将进行班级建设情况现场展示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负责。学院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学生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院系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上报推荐人选和候选班集体后,不再进行补报或调整。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再进行补报。
各年级于2月27日(本周四)中午12点之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C4-2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1800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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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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