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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22/10/6 21:43:02  浏览次数 1509 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2〕7号)和学校《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组织我院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面向研究生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途径,构建覆盖全面、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全面深入实施课程思政改革,形成“院院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推荐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1. 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单独申报。

6.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相关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 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 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硏究基础。

3. 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学院、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 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 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 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学院、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 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 与思想政治专业相关的学科;

2. 在研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示范课、省级案例(库)项目的负责人;

3. 已推荐申报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四、名额分配

河北省教育厅下达学校的名额分配方案:思政示范课程11门,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经费2万元/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2个,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经费4万元/个。

五、推荐指标

学院限报1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个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学校经过评选确定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从中择优推荐。

特别说明申报示范课程的任课教师与开课单位为非同一单位的,需经开课单位审批后方可申报;课程立项后的管理权和绩效归属于开课单位。

六、推荐程序及原则

推荐评审按照个人(或团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和环节。评审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形,将取消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七、材料提交

符合申报条件的思政示范课程填写《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研究示范中心填写《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纸质材料各1份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6:00前报送至学院C4-208。电子版申报书(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课程/中心名称-主持人”)和汇总表(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课程/中心汇总表”)材料发送至邮箱7618005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雷云                           联系电话:5999273

附件:

1. 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2. 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3. 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4. 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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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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